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命名淄博市树市花的议案 |
国槐法桐为市树,月季为市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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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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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李超) 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命名淄博市树市花的议案,确定国槐、法桐为市树,月季为市花。 与会委员认为,市树市花应该是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反映地方人文景观与文化底蕴的树木和花卉,是城市形象的标志。国槐、法桐和月季在淄博非常具有代表性。 淄博市市树市花推荐评选工作自去年12月1日开始,至今年7月底结束。评选活动得到了全市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评选过程中,相关部门对市树市花评选工作非常重视,评选过程组织严密,科学有序。市民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投票人数众多,具有广泛代表性。专家评审规范,能充分反映民意。 据了解,国槐、法桐在淄博栽培历史悠久,适应性良好,吸附污染物的能力强,既能反映淄博的自然历史、人文特点,又能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月季则易于栽培,品种多,既可以作为观赏植物,又可以作为药用植物,深受淄博群众喜爱。 市林业局局长于秀栋表示,市树市花是城市的一张生态名片,也是城市生态文明程度和市民生态意识的重要体现。“开展市树市花评选,不仅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需要,也是促进城乡绿化、提升城市品位的举措,可以增强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展示淄博独特的人文景观。” 市人大代表、淄博国际旅行社董事长刘秀丽认为,市树市花可以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有利于城市文化建设,对于市民来说,可以增加对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树市花意识,并加大市树市花的培育、种植和推广,充分体现市树市花的绿化和观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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