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穆静) 今年3月份,山东广电呀咔咔动漫产业有限公司历时3年创作完成的52集共624分钟的《泰山》在山东电视综艺频道播出。而《泰山》衍生品的销售,则于2012年就已开始。 “仅靠播出费来赚钱根本不可能,我们主要靠销售衍生品来赚钱。”据山东广电呀咔咔动漫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志刚介绍,《泰山》共投入1200余万元,这部分费用主要靠衍生品的销售来收回。2012年8月份,山东广电呀咔咔动漫产业有限公司在泰山景区的实体店就已经开始营业。“目前泰山景区内共有2家实体店和16家加盟店,共有《泰山》的衍生产品700多种。” 据公志刚介绍,泰山景区每年的客流量有400余万人,这对公司来说是个“非常大的市场”。“我们将动漫产业与旅游产业进行了结合,产品也受到很多游客的好评,单家实体店的日销售额最高时达到了8万元钱。” “预计2014年底,我们就能收回成本。”公志刚告诉记者,在衍生品上,公司共投入了800多万元,加上《泰山》1200万元的制作投入,共投入2000余万元,这部分费用预计于2014年底即可收回。 而公志刚介绍,此种盈利模式,并不是每个企业都可“复制”。要通过衍生品赚钱,除了制作费用,公司还要承担额外的衍生品制作和推广的投入,规模较小的动漫公司往往无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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