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王乐伟 通讯员 任玉芹)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将由市卫生局受理。23日,记者从德州市卫生局获悉,下月起,德州市卫生局开始办理辖区内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文件要求,市卫生局将负责辖区内护士执业注册的管理工作;负责军队、武警系统护士变更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审批办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和遗失补证的终审和执业注册工作。”德州市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说,下月起,开始受理辖区内护士执业注册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和遗失补证的终审和执业注册工作。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需要先由单位进行审核,再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终审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此外,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持证人将《护士执业证书》遗失的,如需继续执业,申请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到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办。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建立护士注册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