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前禁问目的地,不得挑客、绕路,淄博的哥对新“国标”看法不一 |
出租车新规挺好,就怕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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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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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的电动出租车已经投入使用。(资料片)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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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罗静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乘客上车前司机禁问目的地,不得挑客、绕路、甩客等。14日,记者采访了20名出租车驾驶员,对部分新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持不同看法。 服务不好影响自己收入 据已有两年出租车驾龄的临淄王师傅介绍:“有时也不是我们不愿意打表,是乘客要求不打表。如从临淄到张店火车站,打表55元,有的乘客就给50元。” 针对乘客上车前不得询问目的地的要求,一名女驾驶员说:“各种各样的乘客都有,如果不事先问目的地,分辨一下,可能有一定潜在危险。” 而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则支持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已有9年出租汽车驾龄的孙明启师傅说:“我们做的就是服务行业,我们对待乘客就应该服务周到。像后备厢空间不少于三分之二,乘客上车前不得询问目的地这些要求,我觉得都是合理的。如果对待乘客态度不好,服务不好,不仅影响自己的收入,还会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形象。” 乘客多赞成,早就该规范 针对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多数市民持赞同意见,但担心规范出来了,而执行不到位。据桓台的李女士说:“去年冬天有一晚上下了大雾,我等了近一个小时,先后有三四名出租车司机一听我要去郊区,立马掉过车头就跑,如果新规能落实就太好了。” 博山的王先生也说:“我从汽车站打车到我们家就起步价的路程。有一次下雨了,打了一辆出租车,也不让我上车就问我去哪,我说了地方后,司机就说不打表,10元,态度很强硬。咱淄博也有关于出租车拒载或不打表的处罚规定,但至今还是屡禁不止。” 管理部门: 能提高出租行业整体素质 据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出租科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对驾驶员来说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约束和规范。从长远来说,对于提高出租行业的整体素质,树立淄博的文明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新规在对驾驶员进行约束的同时,保护了乘客的利益。落实到位了,会有更多的乘客乘坐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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