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苗丛丛) 10月31日,乐陵市公安局兴隆街派出所查获一起涉嫌盗窃的治安案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4日13时,乐陵城区某超市老板张某在兴隆南大街邮政储蓄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存钱,在其认为将三千五百元钱成功存到账户后便离开了。这时,排在张某后面办理业务的王某发现取款机上的页面还处于交易状态,便一时起了贪念,顺手按了“取消”业务健,将三千五百元钱退出,并装进了自己的衣兜。 10月25日,客户过来要钱,张某才知道钱没有打到对方的卡中,随即到兴隆街派出所报案。民警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经过技术侦察比对,于10月30日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营在德城区查获。 挂别人车牌显摆 讨面子却遭处罚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李安英) 宁津县的武某羡慕他人的车牌号,将车牌借来挂在自己车上。11月4日上午,他开着这辆挂着“好牌”的车刚到平原县,就被巡逻交警抓个正着。 11月4日9时55分,平原交警大队民警在315省道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发现执勤民警后,突然掉头。过了一会儿,这辆车又开了回来。经检查,该车前后两面号牌都没有使用专用的牌照固封安装,并且在车驾驶室后排座椅上放着到一副牌号为鲁N9开头的四连号车牌。在民警询问下,驾驶人武某承认了自己使用他车号牌的交通违法事实。 原来,武某嫌自己的车牌号没有朋友的四连号车牌好,有失面子,就将朋友的四连号号牌借来,时不时的挂在自己车上显摆显摆。民警对武某挪用他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并罚款武某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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