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引发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往往由执法机关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鉴于此,我国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日前公开发行的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披露上述内容。 袁曙宏在文中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对全国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应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袁曙宏谈到,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需厘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整合执法主题,努力实现执法机构的精简和统一;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政府下移,提高基层政府执法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也专门解释,“相对集中执法权”需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能不设的不设,能合设的合设,一个政府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原则上归并为一个机构。 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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