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张林) 在化妆品店买了980元的商品,却被刷走了5000元办了卡,店面转让时想退款,却联系不上了原来的店主。近日,市民张女士无奈向消协投诉。 “当时国庆搞活动,我就去买化妆品,本来说买一次交一次钱,谁知道却给我办了卡。”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0月7日,她和丈夫高先生路过运河城,张女士去一家化妆品店里买化妆品,高先生在楼下等候时,却突然收到了银行消费5000元的短信提示。 “我当时马上给妻子打电话,她说只买了980元的化妆品,我就立刻上了楼。”高先生说,他来到化妆品店询问,店主王某说得充5000元办会员卡才能享受五折优惠。“当时根本没说办卡的事,要是说得办卡才能买,我坚决不买。”张女士说,随后店员开始又给她做免费面膜、又给她做足疗,还说会员卡还能买其他产品,非常热情,随后就给张女士办了会员卡,没有提供单据。在高先生的强烈要求下,店主王某才手写了一份收据。 “就这样,事情搁置了一段时间。”高先生说,11月9日,王某打电话说将店面转让了,可以持卡继续到转让的店购买产品。高先生担心店会关门,便到店内希望能退还剩余的4020元钱,但接手店面的人表示,此事属于他和王某之间的协议,不同意退款。 27日下午1点,记者随高先生夫妇来到运河城该店面。此时店门紧闭,上面贴着“因店面装修,无法接待顾客”的字样。记者拨打王某的电话,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他们这是欺诈消费者,强制消费行为。”目前,高先生已将此事投诉到12315申诉举报中心。 济宁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卡商家应该遵循购卡自愿、退卡自由的原则,向消费者发卡时明确告知,并和消费者签订书面文件。消费者持卡购物时应索要消费清单以便维权,还要提高维权意识,如遇到侵权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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