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孙婷婷) 近日,济南海关批准德州市建设3家公用型保税仓库,至此,德州市海关监管公用型保税仓库达到4家,自用型保税仓库1家,基本能够满足德州市进出口企业的需求,有力地促进德州市对外贸易的发展。 今年上半年,山东中谷淀粉糖有限公司、山东华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德州银谷仓储有限公司,分别向德州海关递交申请,拟建设海关监管公用型保税仓库。德州海关通过实地调研、与地方政府座谈等方式,使申请企业的建设用地获得政府支持,并与德州市政府一起向济南海关进行汇报,从支持德州市外经贸发展角度取得济南海关理解,并最终获得批准。公用型保税仓库可以使进出口企业依据国际市场商品价格变化规律,预先购入生产原料,从而使企业成功地规避因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的经营风险,保税仓库将成为进出口企业的“避风港”。 公用型保税仓库的设立,可以大大促进德州市进出口业务的快速增长,是招商引资的一块招牌。保税仓库货物随需随取、快进快出这一特点,缩短了企业产品的生产经营周期,从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和由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切实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进境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可暂时免缴进口税费。通过缓税减少资金占用,增加了企业流动资金,提高资金周转率,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不仅为一场及时雨,同时保税仓库更是企业进行国际贸易的一个平台。企业根据对国际市场行情的判断,适时买入商品,在缓缴进口税费的情况下,除满足自己使用外,等价格合适时再卖出,既降低成本,又通过贸易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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