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许妍 通讯员 张强 贾胜军) 家住日照的张女士提前买好了电视机,五个月后新房装修好后,电视送来了,但没看几天就出了问题,张女士和售后在三包有效期问题上产生了纠纷。 今年“五一”期间,张女士搭了“惠民节能补贴”的末班车,买了一台51寸的电视机,随后,张女士与经销商协商好,等新房装修好再送货安装。 5个月后,电视送来了,但11月12日晚,张女士突然发现,新买的电视机只有声音没有图像。联系售后之后,对方表示张女士的电视是5月1日购买的,所以只能维修。张女士遂向东港消协投诉。 东港消协经调查发现,张女士反映情况属实。东港消协认为,张女士的电视机是10月29日送的货,所以三包日期应从电视机送货、安装之日起计算。 经调解,经销商为张女士办理了免费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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