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首次明确了日照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重点任务、保障工程等,覆盖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共计37项重点任务、84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28项保障工程。 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张永斌) 经日照市政府批准,《日照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日照市首部基本公共服务总体规划。规划涵盖了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多个方面。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 近年来,日照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行动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为突出体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行动计划》首次明确了日照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重点任务、保障工程等,覆盖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基本公共安全服务和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共计37项重点任务、84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28项保障工程。 记者从《行动计划》上看到,日照在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多项指标均提出了更高标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也比国家规划增加9项,包括“城镇‘三无’老年人残疾人生活保障”“新生儿疾病筛查”等。 在公共文化体育方面,日照计划在2013年至2015年三年期间,累计新建体育场地2376个;到2015年,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9.1万人。 根据规划安排,至2015年,全市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城乡、区域间更加均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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