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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不超10天,一住就是两年 |
市救助管理站:约40人长期滞留,遭遇管理空白 | |
- 2013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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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老刘正在给被救助者打扫房间卫生。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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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罗旭君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但在市救助管理站,居住1-2年的被救助者却不在少数。 长期滞留救助站者,各有各的原因 5日,记者在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现在长期滞留在站上的流浪人员有约40人,他们中滞留时间最长的已有2年。 据了解,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但据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介绍,在救助工作中,有时候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相去甚远。“这些人孤苦无依,有的智障,有的精神患有问题,有的身患重病,法律虽然规定了救助时间,但过了这10天总不能把他们拒之门外不管了,没有办法只能我们来继续照顾。”对于这些因为各种原因找不到家,长期滞留在救助站的流浪人员,工作人员说道。 目前,在市救助管理站,因户籍不确定而长期滞留的约有40人,“在托管中心的有18人,在精神病医院的有13人,站上有10多人。”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说,救助站容量有限,每天都接待新的被救助者,无奈之下,救助站只能将智障、患有精神病但不会因无常举动危害到别人、长期滞留在救助站的被救助者送到托管中心;将患有暴躁型精神病或有自残倾向的救助者送到精神病院;将精神、智力相对正常,不会对他人造成身体危害的被救助者留在救助站。 “没办法,这些长期滞留在站里的人员,有的是确实智力有问题,不知道家在哪;有些则是不愿意回家而滞留在这的。对此,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他们就落在了空当儿里,我们也不能不管他们。但救助站容纳能力终归有限,这也为我们的日常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工作人员介绍说。
让更多流浪人 安全回家 11月初,市救助管理站启动了“寒冬送暖”活动。1个月内实施救助二百多人次。 冬季是救助站工作的“旺季”,为了让流浪人员不冻伤街头,救助站加大巡逻和排查力度。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工作人员开车在市内主要繁华区域和重要街道、桥梁、涵洞进行拉网式排查,搜寻流浪人员和街头露宿人员,并进行详细登记。 据了解,现在市救助站有工作人员20余人,忙起来的时候,人力和车辆不够用的情况很多。“送流浪者回家每个车上得有三个工作人员,巡查需要两个人,站上只有4辆车,有时候用车都得排‘档期’。”市救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张兴说。 从11月起,市救助站开始实行双人值班制,保证夜间值班人手充足,应对突发状况。一旦知道被救助者家在何处,工作人员会立即为他们购买车票回家。 “半夜来救助站求救的也很常见。”工作人员徐菲说,不管什么时间来,救助站都有工作人员,按照正常的流程接待他们。如果被救助者精神正常,会问他们基本情况,为他们提供食宿并帮他买票返家,如果被救助者精神不正常,会先将他安顿下,通过各种途径帮他寻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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