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2月12日讯(记者 张建丽) 日前,为推进企业贯标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菏泽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下发了《菏泽市推广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方案》,验收优秀的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山东省优势培育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同时,按照培育层级给予企业产业化项目资金、专题数据库建设等政策扶持。 为扎实推进贯标工作成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了以局长司品供为组长的“市知识产权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配套政策:对验收合格的企业,将被认定为“菏泽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对验收优秀的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山东省优势培育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同时,按照培育层级给予企业产业化项目资金、专题数据库建设等政策扶持。 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因贯标企业方面原因无法开展或完成标准认证工作的,追回先期拨付的贯标启动资金;推进贯标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将被视为“信用问题企业”,今后五年内不得享受省、市对企业的任何专利资助及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