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李孟霏 通讯员 孙丽 陈卓) 市民张某因罹患胃癌,治疗过程中,除去新农合报销的费用仍然要承担5万多元。受益于威海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政策,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后仍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再报销,也就是“二次报销”。这一次,保险公司可以再为他报销3.93万元。 对于“二次报销”,威海人保财险理赔中心执行主任毕伟介绍,其所需保险费已经由政府从新农合70元保险费中按照15元/人的标准向人保财险划拨,参保人不必再额外缴纳费用。20类大病患者先由新农合按规定比例给予报销,个人承担部分由威海人保财险再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比例是: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如何让参合农民方便领取补偿款呢?威海人保财险公司专门制作了“报销明白纸”,印发20余万页进行宣传。对仍然没有完成报销的市民,通过卫生系统获取相应群主联系方式,安排专门工作人员通过主动逐一回拨电话方式催促报销。 据了解,截至到12月中旬,威海市年内已有近万人次农民从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政策中受益,由中国人保财险威海市分公司的支付医疗费用已经达到1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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