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见习记者 张伊寒) 近日,高新区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始对辖区申报低保户的家庭进行摸底走访。据了解,此次摸底核查的结果将作为申请低保的重要依据,并根据最终核实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低保金。 近日,记者跟随高新区民政部门和章锦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来到章锦街道辖下居民家中,了解低保申请户家中的生活情况。工作人员对居民的家庭收入、现有工作等生活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核查申请居民是否符合低保申请资格。据章锦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的负责人李敏介绍,章锦街道办辖区内有高家洼、色裕、有兰裕、伙路、章锦五个村,申报低保户的一共有7户,他们大都是患有大病或者出过车祸失去劳动能力的居民。 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高新区今年申报城市低保的有20户左右,申请农村低保的有200户左右。目前舜华街道办和章锦街道办已经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春节前将全部完成申请低保户的核查工作。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济南市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根据相关规定,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相应调整,城市居民低保每人每月4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5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700元,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900元。 据介绍,低保对象资格不是一成不变的,2013年调整新增了“家庭财产状况”一项审核内容,现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明确规定的三个基本条件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这就有效避免了一些家庭财产富足但收入低的人钻空子。高新区已建立了分类定期核查制度,实现动态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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