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维
春节长假里,人们享受家人团聚、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带来的幸福时光。但此时,还有不少人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还默默地坚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12345市民服务热线24小时正常运行,受理市民投诉、咨询,悉心解决市民难题;供水、供电、供暖、供气24小时待命,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图书馆不休,正常营业,让市民享受文化大餐,为节日增添文化气息;公交车一如既往按时发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环卫工人更加繁忙地清扫节日猛增的各种垃圾,维护洁净的城市环境…… 如今,七天的假期已经过去,一切恢复了正常,但我们不能忘了那些在节日里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因为有了他们的舍小家为大家、辛勤付出,才会有城市的正常运转,各种秩序的井然,才有了我们过节时的安心和快乐。 其次,加班补贴要足额发放到位。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月31日—2月2日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31日—2月2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月3日—6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七天全部加班,就可以得到相当于17天工资的加班费。但从现实情况看,当前一些单位对职工加班费发放的执行不尽如人意,有的即便支付也是敷衍了事。而出于各种原因,加班者往往也难以为此较真,加班费也就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只是看上去挺美。 春节是一个让人温暖的节日,因此,无论是单位还是广大市民都应该对春节的保驾护航者们心怀敬意。而表达敬意不仅是口头赞许,更是要执行好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心里同样感受到节日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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