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2月18日讯(记者 李凤仪) 17日,记者从菏泽市司法局获悉,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称号后,又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中心”。 目前,菏泽已经纵向向乡镇、村居延伸法律援助服务,在全市168个乡镇办事处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6000余个村居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为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提供了网络服务保障。 截至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969件,共有近两万人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0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年增幅逾20﹪。 此外,市法援中心在八县一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内高标准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将法律援助与“12348”服务专线、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职能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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