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向法院提出保全异议
2014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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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鸿丽广场的房东是阳光国际购物广场。据该公司目前负责此事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和鸿丽广场原承租人之间的纠纷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公司已将原承租方告上法院,商场是法院封的,根据部分业主请求,法院允许他们在1月20日起5天内拿走自己的东西,但现在已经过期了,业主们不能再进入取东西了,除非业主们再次得到法院的批准。
  对于广场原承租方现在在哪,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而业主们以前被封在里面的货去哪了,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和他们无关。
  烟台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辉认为,像这种情况,业主首先应向房东要法院财产保全的裁定书,然后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异议,将自己的东西从里面拿出来。如果发现有物品丢失,可当场报警。对于交出去的押金,业主们可以通过起诉广场原承租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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