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敏
在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常产生矛盾。有业委会的小区,情况一般能好一些。近日,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物管科了解到,烟台市六区范围内,目前有六成小区成立了业委会。 “成立业委会的大多是‘不新不旧’的小区。”市住建局物管科宫科长介绍。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根据规定,申请成立业委会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达到3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 很多新小区受限于入住率,没法申请成立业委会。而在开放式的老小区,大多数业主已经习惯了“居委会+物业”的组合,对业委会根本没有概念。 小区成立业委会后,需要到市住建局物管科备案。从备案情况来看,2013年共有十几个小区选举成立了业委会。 烟台各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高峰出现在2006年到2010年之间。2006年,烟台市出台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小区的管理和发展提出了要求。其中在对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工作中提到,各街道办要“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及有关产权单位,选举产生各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 因为这份文件,烟台各小区在4年内出现了一个成立业委会的小高峰。 “后来成立业委会的速度就降下来了。”宫科长介绍,由于有条件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剩得没那么多了,加上之后国家政策开始对楼市管控,所以每年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少了很多。 宫科长介绍,烟台市六区范围内,目前有大约400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占六区小区总数量的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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