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3月30日讯(记者 张林 通讯员 刘峰) 借了朋友的电动车,期间放在车棚,后来却错把别人的电动车骑走了。归还时朋友发现车子骑错了,俩人商量后据为己有。目前,俩男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行政拘留。 3月26日,边某某向黄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停在某公司停车棚内价值2300元的黄色电动车被盗。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走访和调取监控,锁定了与边某某同公司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随后将其抓获。 据了解,当日下午4点左右,刘某某向朋友付某某借电动车办事,之后把车子放在了边某某电动车附近。当刘某某再次来到车棚推车时,插上钥匙打开电源,错将边某某的电动车骑走了。 刘某某去还车时,付某某发现车子骑错了。在贪念的作祟下,俩人商议将骑错的车子据为己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黄屯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付某某、刘某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和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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