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张京亮 刘宁宁) 近期,“莱州市海参产业协会及图”集体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分别在海参(活的)、海参(非活)2个类别上同时核准注册。这2件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一举填补了该市无集体商标的空白,实现零突破。目前,莱州市已成为烟台市(继长岛县后)第二个拥有集体商标的县级市。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莱州市海参产业协会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把莱州市22家协会会员企业和个人的力量集中起来,形成拳头产品,促成数量优势和质量统一管理,从而弥补了企业规模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力量不足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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