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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发生3起摩托车交通事故
夏季到来骑摩托车市民增多,防护意识淡薄极易导致伤亡
2014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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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 本报记者 
  
  摩托车事故最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本报5月20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李振 雷振鸣) 夏季来临,摩托车作为高度普及的代步工具大量上路,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超速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突穿猛拐、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多,造成严重交通事故。19日、20日两天,中心城区发生三起摩托车事故。
  19日14时25分左右,市高新区鲁泰大道与宝山路路口,一辆摩托车与一辆汽车相撞,原因是由于摩托车逆行;20日8时左右,尚军路与宝山路路口,一辆摩托车与轿车相撞,原因是摩托车闯红灯导致;20日15时50分左右,化北路与柳泉路路口,一辆摩托车与自行车相撞,原因是摩托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
  “摩托车由于速度快,稳定性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与汽车相比,摩托车驾驶人或乘车人几乎没有任何保护,一旦发生意外,最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交警人员介绍。
  根据摩托车事故案例来分析,摩托车事故多发主要是由于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所导致的。一些摩托车驾驶人由于没有办理驾驶证,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在面临一些突发事件时手忙脚乱,发生撞车、撞人等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且摩托车体积小,行驶灵活,在途经路口、人行道不减速行驶,遇到交通拥堵见“缝”就钻,不仅影响自己的驾驶安全,同时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很多驾驶人不戴头盔,发生事故,驾驶人或乘车人头部有很大可能受到碰撞,人的头部一旦受到撞击,极易形成挫伤,轻则脑震荡,重则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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