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司法理念、服务环境、便民举措升级
邹平法院诉讼开启“门诊式”服务
2014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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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事宜?”“您好,请出示您的材料我帮您审核一下。”当你听到这些有礼貌的温馨话语时,可不要以为是在银行、移动等营业厅,这是记者在邹平县人民法院的“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所听到的。
  本报通讯员 徐德文 董雪婷 本报见习记者 赵颖鑫

诉讼服务实现从“有”到“优”新跨越
  2014年5月,邹平县人民法院“全新”的诉讼服务中心整合完毕,标志着该院诉讼服务实现了从“有”到“优”的新跨越,也标志着该院形成了集“便民服务、司法公开和内外监督”职能于一体的“门诊式”运作模式。
  “门诊式”是与医院相比较后提出的名称,医院是治疗人的身体疾病,而法院是医治社会疾病、修复社会关系的;人的疾病有大病、小病,到法院的案件也是有简单、复杂之分。诉讼服务中心就是借鉴了医院门诊部的运行模式,紧扣‘医疗和预防’,在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开设‘服务、分流、解纷’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司法门诊。
  “门诊式”运行模式的开启,不断推动了邹平县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从司法理念、服务环境、便民举措等各个方面实现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提档升级”。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实现司法理念升级
  近几年,邹平县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不断创新载体,提升服务质量。
  教育干警不仅要强化服务理念,更要着眼于细节,把服务做到细处、做到实处、做到群众的心里。通过规范文明用语,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从“小节”做起,转变司法作风,杜绝“冷横硬推烦”的服务态度;通过规范司法礼仪,全面提升服务形象、切实增强法官的亲和力。
  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仪表端庄,并以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来接待办事群众,坚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通过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利民、便民,形成“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的服务理念;“简化办事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作为”的服务宗旨,来赢得群众好评,不断提高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以营造“温馨平和”氛围实现服务环境升级
  将“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为“导诉区、立案区、接待区、援助区”形成四个统一而又独立的综合服务区域。各功能区指示明确,安装高清监控设备并设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监督台,使工作均在透明和可视下开展。
  立案服务大厅内,审查立案、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收费退费、特快专递、释法答疑等窗口井然有序,实行咨询、立案、排期、收退费、送达一条龙开放式办公,更为老弱病残开辟了无障碍绿色通道。
  另一方面,设置便民设施。通过LED显示屏,循环播放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和开庭公告;设置电子查询触摸屏等便民设施,使公众可随时查询法院机构设置、法官信息和案件动态信息;张贴诉讼指南、文书样式等规范性服务材料,张贴虚假诉讼警示、“6+1”工作模式宣传资料以及名句格言,配备电视机、电子触摸屏、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报刊杂志等设备和用品,在给予当事人更多便利的同时,营造了温馨平和的氛围。
坚持“两个方便”原则实现便民举措升级
  围绕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方便司法公开,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
  一是强化导诉功能。由党组成员带班,业务庭庭长、副庭长轮流担任值班庭长进行导诉,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提供功能区指引或引领、联系约见法官、法律咨询等现场服务,并督导协调“诉讼服务中心”有关事宜。
  二是完善诉讼援助。成立“诉讼援助中心”,由专人办理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或企业,不仅依法减免诉讼费,还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等便利服务项目;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和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还可以提供诉讼指导和司法救助。
  三是开通信息服务平台。在每一起案件立案后,通过短信系统平台自动给当事人发送“立案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庭审排期”等内容;当事人通过短信经身份认证后,可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并随时可以通过短信向法官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四是发放便民联系卡。印制包含廉政规定、各业务庭值班电话、纪检监督电话、院长热线和院长邮箱等内容的立案监督一卡通,在立案时一并发放给当事人,方便当事人监督法官办案和咨询问题。
  五是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充分利用政法系统“当事人评案”管理平台,在案件办结完毕后,由当事人对承办干警进行评议,做到每案必评,每评必究。并通过优秀案卷评比、电话抽评等方式进行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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