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困难群体又出利好政策
失能老人每月最低补贴60元
2014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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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9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柳俊星) 6月29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为提高失能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德州市将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即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60元的护理补贴标准。
  德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的对象为:具有德州市户籍的,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老年人)以及其他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困难老年人。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按照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查、乡镇(街道)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评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审批前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申报对象身体状况进行入户抽查,并在村(居)公示。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按照要求,德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可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低保金、五保金一并发放,也可单独为失能老年人办理银行卡,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担负。目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正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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