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单位爱卫先进
2014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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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9日讯(记者 王乐伟) 日前,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命名2013年度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的通知》,确定命名济南市大明湖小学等230个单位为2013年度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德州市14个单位上榜。
  根据《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2012年版)》和《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版)》,经各级爱卫办逐级申报、审核和现场检查,省爱卫办抽查,确定命名济南市大明湖小学等230个单位为2013年度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
  据了解,德州市共有14个单位上榜,分别是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澳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德城区妇幼保健院、齐河县水质净化厂、齐河县焦庙镇中心卫生院、齐河县黄河河务局、齐河县教育局、齐河县华店乡人民政府、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齐河县祝阿镇人民政府、夏津县第二实验小学、庆云县人民法院、乐陵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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