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出席法庭,功夫多数在庭下
一个案子做了几十万字笔记
2014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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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在讨论案情。 通讯员 冉庆林 摄
     在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主要负责全省重大犯罪案件一审指导、办理抗诉案件、二审上诉案件等工作,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每一个重大刑事案件的背后,总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本报记者 尹明亮                   
  出庭也是体力活
有时连续十几天

  “在法庭上必须注意每个细节,一个问题想不到就会很被动,还要时刻准备应对辩护律师意想不到的辩护观点。”作为国家公诉人,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郭奉春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高了。
  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到案件的定性再到量刑,控辩双方要进行激烈交锋。
  “出庭还是个力气活。”检察官郭琳感叹,他参与办理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案件,庭审从8点30分一直持续到15点30分,中间没有休息一分钟。“碰上有的涉黑案件,被告人几十个,辩护人几十个,公诉人只有三四个,连续开庭半个月,每天七八个小时。”
  更多的工作是在庭下取证。“一个细致的取证往往决定案件最后结果。”检察官扈小刚曾承办过一起某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故意杀人案,一审法院考虑该案是农村邻里纠纷引发,从限制死刑考虑判处被告人死缓。扈小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此人可能在当地还有诸多劣迹,先后四次到案发地走访,寻找其他被害人、证人。
  扈小刚最终补充了100多页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是恶贯满盈、为害乡里的村痞恶霸,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省法院同意省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几十万字笔记
拴住“零口供”被告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办的案子大都是疑难案件,近年来,省部级职务犯罪案件就已经办了15起。虽然经验不少,但办理这些案子时遇到的困难,往往让检察官印象深刻。扈小刚曾办理过一起某市原副市长受贿案,其口风之紧超乎想象,基本是一起“零口供”的案件。
  “其辩解理由形形色色,一份30多页的讯问笔录,嫌疑人在笔录空白处、行与行间写满辩解。”扈小刚说,为证实500余万元受贿数额,他守着57本案卷、99笔受贿事实和1000多份证据,写了几十万字案件笔记和汇报材料。被告人在法庭上拒不认罪,但牢固的证据链把他锁得结结实实,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被认定。
  在办理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受贿案时,承办检察官们行程两万余公里,补充证据上百份,仅撰写的汇报材料就有50多万字,认定了受贿部分,还追加认定王昭耀8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公诉一处副处长冯兴亮说,去年,他们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抗诉案,案件发生在1998年,存在现场脚印无法查清、被害人死亡时间无法确定等疑点,当时10岁的关键目击证人证言发生了变化。经过重新复核目击证人证言,赴现场比对案发情况,排除了第三人作案的可能性,遂决定支持抗诉,最终法院采纳抗诉意见。
一个烟头
成抗诉关键证据

  “检察机关发现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或量刑畸轻、畸重,或程序严重错误,就有责任提出抗诉。”冯兴亮介绍,抗诉是对刑事审判活动最有力的监督,在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去年抗诉的20件案件,有19件改判或发回重审。”
  “一审过后,要在抗诉中说服法院其实更难,对证据等要求也更高,所以为了抗诉成功,除了研究原有的案件,还要找到更为系统的证据。”郭奉春说,在他承办的一起系列抢劫强奸案中,最终就依靠新发现的一个烟头促成改判。
  “被告人屡次作案,性质恶劣,由于被告人在一审中翻供,又缺乏其他证据,有五起犯罪事实未被一审法院认定,从而导致了对被告人的量刑过轻。”郭奉春说,被告人是流窜作案,两个地方都曾调查过相关案件,但一审时两地证据并未汇总。为了寻找新证据,郭奉春多次奔赴两地,最终找到了一个带有嫌疑人DNA的烟头等七件新证据,成了抗诉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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