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卡“哑巴亏”别让顾客再吃了
2014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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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征        

  据3日齐鲁晚报C06版报道,近日,市民张女士反映,她在一家减肥中心办了一张减肥卡,卡里还剩1000多元钱,而减肥中心关门,老板不知去向。工商部门说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派出所说金额太少,不好立案。据记者调查,近年来,预付卡纠纷日渐增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个体商户,卷款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
  个体商户卷款跑路,主要原因可能是买卖干不下去,需要转行,但是还有一个原因不容忽视:顾客预付卡里的钱变成他们自己的了!对于每个持卡人而言,卡里的资金数目可能不多,但是如果将所有办卡人卡里剩余的钱汇聚起来,就不是一个小数目。据悉,对于个体商户办理预付卡,目前没有明确的规范,工商局和商务局的管理界限也不明确,因为金额一般较小,即使报警也难以立案。虽然此等行为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因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很多时候,消费者只能吃个哑巴亏。
  但话说回来,预付卡里的钱毕竟是顾客的血汗钱,卷款跑路的商家不讲诚信、骗人害人的行为已经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准则,因此,不能因为“监管空白”等原因而让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一方面,顾客要慎重办卡,办卡时最好订立书面合同,不能因为预付卡里存款越多越享受打折优惠而贸然办理预付卡,尤其是不能存入太多的金额。另一方面,在工商局和商务局的管理界限不明确的情况下,双方都应该主动介入管理,或者齐抓共管,或者通过协商分清职责与责任,不能以各种理由放手不管。对于警方而言,尽管单个持卡顾客损失不大难以立案,但是应该做好记录,等顾客们报失的金额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立案调查。进一步说,警方可以做更多的工作,比如在卷款跑路的商店门口张贴通知,让持卡人到派出所登记卡里剩余的钱数,利用“抱团维权”的方式进行立案,这样做,也能给顾客一个说法。
  给顾客一个说法,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又打击了不法个体商户,同时也维持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一举三得。所以,持卡人的这个“哑巴亏”不能让他们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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