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闹得挺窝心
连环买卖不成 中介不退佣金
2014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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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日讯(记者 贺莹莹) 近日,德城区的王女士反映,自己在德邦房产出售一套小面积的二手房,同时也准备在此购置了一套大面积的二手房,但是由于中介公司无法贷足够的钱款给王女士房子的买主张先生,张先生不买房了,进而导致王女士没有足够的钱款换购大面积的二手房。
  王女士在鑫佳园有一套房子,由于房子面积太小不能满足全家人居住,打算卖了这套房子,用这些钱再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便将房子交给德邦房产公司代卖。今年3月份,房子被张先生相中。“这个房子卖价30万,当时双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在三月中旬我主动联系了这家中介公司,又选定了另一套三室的房子。”王女士说,交给中介2500元的中介费,又给另一套房的房东交了5000元的定金。“交了钱之后,之前签订合同的买主张先生突然不买我的房子了。”
  据了解,买主张先生购买王女士这套房子的前提是,中介公司能帮他申请25万的贷款。记者联系了买主张先生,“由于之前承诺可以贷款25万元,但是现在只办下来21万,实在无能力购买了。”
  “由于中介没有帮忙贷给足够的钱,导致这套房子卖不成,我就无力购买那套三室的房子。但是中介却不退给我中介费。”王女士说,已经联系过德邦房产公司的经理,但是经理说合同已经签订,而且也已经贷款给买主了,是他自己放弃购买的,所以和中介没有关系。7月2日下午,记者拨打经理的电话,但处于关机状态。
  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王女士与张先生签订的合同第4条中所写的‘中介佣金是买卖双方成交价的1%’,这一项存在分歧。这个成交价如果指签订合同的成交价,这个费用就不应该退,如果指过户的成交价,就应该退,但是合同里没标注清楚。”德兴北大道一家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合同存在漏洞,也正因为这样,王女士的维权增加了难度。所以尽量要自拟合同,看清标明事项,遇到事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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