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师全部注册
2014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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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日讯(记者 李珍梅) 山东省教育厅于2013年11月下旬启动全省教师资格注册试点的首次注册工作,青岛市成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7月3日,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黄伟杰称,青岛市的首次注册试点工作已于3月结束公示。
  3日,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黄伟杰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回答有关教师资格注册的疑问。
  据介绍,实行教师资格注册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同时规范教师行为,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试点工作的人员范围是公办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的教师不在此次试点范围。
  经过首次注册后,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注册周期内,符合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表现合格等条件的,注册合格。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调离教师岗位。
  据介绍,青岛市的首次注册试点工作于2013年12月开始,2014年3月结束公示。2015年起山东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推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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