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化项目提高奖励额度
最高额度提至100万元,标准化奖励资金实行分级负担
2014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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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日讯(记者 李孟霏) 日前,威海市政府正式发布《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威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7月1日起实施。《决定》对威海标准化项目的奖励额度大幅提高,最高奖励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决定》中规定,将大幅提高对威海市标准化项目的奖励额度,对国际、国家标准的奖励额度分别由50万元、30万元最高提至100万元、50万元;对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奖励额度也分别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同时增加了对联盟标准的奖励。
  标准化奖励资金实行分级负担的原则。对住所登记在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奖励资金由市和住所登记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住所登记在荣成市的企业,奖励资金全部由荣成市财政负担;住所登记在文登区、乳山市的企业,奖励资金由市和住所登记地财政按照1:4比例分担。对市级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对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奖励资金由所在地财政负担。
  据了解,《威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已经实施了3年,共评选出33家企事业单位的79个标准化成果项目,拨付奖励资金766万元。《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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