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费”源自美国经家乐福进入中国
2014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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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济南一超市内,货架两端多为新品等推介的产品。     本报记者 韩适南 摄
     对许多零售商和供货商来说,“进场费”早已见怪不怪,可“进场费”从哪儿来?本意是什么?恐怕很少有人说得清。其实“进场费”最初的国际惯例就是,用来支付零售商编程的费用。
  东北财经大学嵇明先生2008年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进场费”最早出现在连锁超市最为发达的美国。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连锁超市开始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因为在当时,供应商想要修改商品信息或者商品数量,都需要计算机程序员重新编程。而收取的这些“进场费”,就是用来支付零售商用于编程的费用,而后,“进场费”逐渐变成供应商为了取得新产品上架、陈列、销售权利而向零售商支付的费用。而零售商收取与商品促销直接相关的广告费、促销费等“进场费”逐渐成为一种商业习惯。
  在嵇明的报告中,引用了一个调查数据:现在在全美范围内,供应商要为每种新产品支付的“进场费”,已经相当于他们促销预算的1/3甚至接近1/2。“进场费”已经从正常的电脑编程成本,演变成零售商利润的一部分。
  “进场费”在20世纪90年代随同家乐福进入中国,之后其他的连锁超市也陆续开始向供应商收取一定的进场费。“进场费”在进入我国后,收取的名目和范围都有所扩大。在中国的“进场费”,往往包括了新品上架费、店庆费、节目活动的赞助费、促销广告费、上架条码费、损耗补偿金、滞销退货费等等。
   本报记者 韩适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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