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200多万重金扶持创业单位
2500家小微企业个体户有望拿补贴
2014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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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15日讯(记者 任磊磊 通讯员 杨振环 宋亚强) 在历下区创业的小微企业有福了。记者15日从历下区人社局、历下区工商局获悉,历下区组织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据初步统计,历下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有780家,个体商户有1700家。
  据历下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补贴主要针对历下区创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创业时间规定要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小微企业要求2013年10月1日以后在历下区首次创办,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个体工商户要求2013年5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本市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可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按每招1人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发放补贴预计将达到200多万元。
  据历下区工商局调取系统数据初步统计,目前有780家小微企业和1700家个体工商户符合上述条件,但是并不意味着这2500家创业单位都将获得补贴。符合条件的单位还需要提交六项材料,并且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
  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向工商登记注册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交企业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工资支付凭证(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财务报表原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等6项申请材料。
  个体工商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除要求是本市户籍外,也要申报前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3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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