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专项行动规范中小学校收费
2014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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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程凌润) 15日,钢城区教育局启动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规范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禁止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禁止补课收费、禁止办班收费等。
  在教辅材料征订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配套练习册、假期生活指导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教辅材料,应按规定随教材一起向农村学生免费发放,城市学生自愿购买;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钢城区教育局要求钢城区各镇(街道)教办、学校及局相关科室(站)认真清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中小学择校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公办学校不得以举办“校中校”或假借学校改制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
  此外,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开展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以设立特长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出租出借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场地办班收费。

莱芜对辖区内3家 游泳场所进行“体检”
  本报7月15日讯 (记者 于鹏飞) 进入夏季,游泳场所是市民健身避暑的好去处。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日前,莱芜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3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
  记者了解到,这次重点对游泳场所的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情况、泳池卫生设施运转、消毒制度落实和卫生信息公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同时,我们还对各游泳场所提出了‘开放期间要每月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游泳池水进行水质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每场开放前、开放时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项目的自测,检测结果在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的监督意见。”卫生执法人员介绍。
  另外,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在游泳避暑时应注意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正规游泳场所,及时注意游泳场所公示信息,注意个人卫生,自觉遵守游泳场所管理规定。“游泳时,市民如发现游泳场所有违法行为,请拨打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634-5606325。”

莱芜举办食源性疾病 监测技术培训班
  本报7月15日讯 (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刘太彬) 日前,莱芜市卫生局组织举办了“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技术培训班”。记者了解到,来自全市卫生系统、市人民医院及莱钢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旨在提高全市各级疾控机构及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技术,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
  培训班上,莱芜市疾控中心食品营养科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2014年莱芜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对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信息及食源性疾病事件的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范围、报告流程等逐条逐项进行了培训。随后开展了现场技能操作培训,培训后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考试。通过本次培训,提高了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技术水平,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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