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桥梁不允许企业冠名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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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27日讯(记者 王传胜 实习生 张淑君) 近日,聊城市城区桥梁名称规划对外公示,面向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针对读者提出企业冠名的建议,聊城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则上不允许企业冠名。 
  聊城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则上不允许企业冠名,主要原因是桥梁可以存在多年,名称一旦确定也不能轻易修改,而企业却不一定生存多长时间,万一企业倒闭了,桥梁由企业冠名就很尴尬。
  据介绍,此次桥梁命名,邀请省市有关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吸收了各方意见。争议较大的只有“一中桥”,有专家建议叫“会馆桥”、“崇贤桥”。
  规划草案已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截止到8月16日,市规划局公示栏及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均有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送交聊城市民政局或聊城市规划局,也可以书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报《今日聊城》编辑部,本报将代为转交。 
  寄信地址:聊城市兴华西路与向阳路路口西北角,古楼街道办2楼。电子邮箱:357307429@qq.com。咨询电话:0635-845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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