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件减刑假释案首次网上公示
其中盗窃罪、抢劫罪所占比例最高
2014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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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郑春笋) 7日,记者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法院在官方微博公示出长达10页的减刑假释案件名单,包括241件予以假释、减刑案件网上公示。据了解,这是自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之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减刑、假释案件立案进行网上公示。
  名单中公示的241件案件中,其中有42人予以假释,33人予以减刑释放,166人予以减刑。此次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内容包括,案号、姓名、年龄、籍贯、罪名、原判刑期及变动、刑期起止、执行情况、记功、表扬、嘉奖、积极分子与否、余刑、监狱意见等。
  记者从公示名单中了解到,减刑、假释案件包括的罪名有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等,其中盗窃罪、抢劫罪在名单中比例最高,盗窃罪89人,抢劫罪92人。
  据了解,此次公示是德州监狱于8月1日向中级法院报请受理之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予以公示。据介绍,此次对减刑、假释案件立案网上公示是德州市首次,公示期限为5日,8月6日至10日,期间若有不同意见的人员可在公示期内向法院反馈。此次网络公示进一步增加了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度,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也能够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据了解,该公示除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表外,还将在官方网站发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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