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667套廉租房开始配租
申请登记截至19日,房屋面积按人口确定
2014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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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蓝娜娜) 6日,2014年度市北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开始进行,配租共筹措房源667套,实物配租申请登记时间截至19日。此次配租的廉租房面积仍按人口计算,可供申请的廉租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
  据介绍,此次配租共筹措房源667套,其中,康居公寓180套,伊春路221号121套,洛阳路滨海康城366套。本次实物配租实行保障家庭年度复核与配租同步进行。
  在廉租房申请面积方面,本次仍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确定。根据标准,2人及2人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建筑面积)标准为30平方米至4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建筑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配租户型将结合房源情况、保障面积标准及配租家庭人口状况,由配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配租轮候排序通告中予以公布。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资格审核、排序公示、公开摇号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此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优先面向“两参”(参战参试)、低保、病残、老年、优抚、劳模等特殊困难家庭,其中,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以及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条件。截至7月31日,拥有住房的保障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也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按照规定,市北区2014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登记时间截至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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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市北区2014年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及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3)最低生活保障证;(4)残疾证;(5)优抚家庭证明(民政部门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6)市级以上劳模证书;(7)家庭成员《门诊大病证》;(8)申请家庭自有房屋、户籍地及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或承租公有住房计租表;(9)符合腾退条件家庭的腾退房屋承诺书;(10)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证明;(11)家庭子女在校(全日制)学习证明;(12)“两参”人员证明。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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