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破获一盗销摩托车团伙案
退赃5万余元,10辆盗抢车回家
2014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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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 (记者 于鹏飞) “5月8日,我的摩托车在医院被盗,虽然当时第一时间报警了,但我感觉寻找到的希望不大。然而,6月底,民警就帮我追回了爱车,现在心情真得很激动!”8月7日上午,在莱芜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打黑恶、反盗抢”专项行动退赃大会上,来自莱城区高庄街道办魏家洼村的窦先生看着爱车失而复得,高兴地说。
  记者了解到,“打黑恶、反盗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把打击防范侵财类案件作为重点,针对近期摩托车被盗案频发的情况,在群众中挖掘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成功打掉一盗销摩托车犯罪团伙。
  据办案民警介绍,新形势下,此类案件大部分系盗窃惯犯所为,抓获现行可能性不大,即使抓获了,突审深挖也异常困难。因此,专案组最终决定从销售赃物环节入手,先控制赃车后倒查,证据确凿后再审,给嫌疑人定罪量刑上以沉重地打击。
  今年7月1日,经过近一个月的跟踪调查,专案组民警兵分四路同时出击,一路对在莱城区东风街经营旅馆并销售摩托车的上线李某甲进行控制,并对其未销售的摩托车进行了起获。另三路对莱城区口镇和羊里镇介绍、购买赃车人员进行先期调查询问并控制赃车,当天起获被盗摩托车10辆。2日,民警进村进行宣传攻心教育,又有村民主动将赃车送至公安部门并投案自首。该案共查扣摩托车15辆,电动自行车2辆。由于犯罪嫌疑人已将车架号、发动机号部分或全部打磨,车主认证工作困难,经过民警耐心排查,最终查证落实失主10人,并第一时间通知受害人到公安部门对被盗摩托车进行辨认。4日,民警将涉嫌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李某乙刑事拘留。经过突审及一系列侦查,民警最终锁定在新泰市、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跨区作案盗窃摩托车犯罪团伙三人。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甲在明知李某、黄某某两人所出售摩托车系盗窃所得的情况下,自2011年7月份至2014年5月份,与犯罪嫌疑人李某定好摩托车每辆800元、电动车每辆350元的价格后,先后收购摩托车15辆,电动车2辆,并将其专卖给李某乙、李某丙、郝某某、申某某等11人。
  记者了解到,该案已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7人,治安拘留1人,追缴两、三轮摩托车15辆,电动车2辆,查证落实失主10人,发还摩托车10辆,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目前,销售追赃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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