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法院裁判文书全部传上网
2014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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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记者从莱阳法院了解到,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形外,全部生效后七日内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若裁判文书有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由案件承办人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副院长审批决定。
  本报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樊友泉 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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