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上岗”一个多月17盏爆闪灯被偷
2014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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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周衍鹏) 今年6月,平度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系统正式验收完毕,该项目新增或改建了75个电子眼,同时安装了455个爆闪灯。然而刚过去1个多月,有17盏爆闪灯被人接连偷走。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6月23日,平度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系统正式验收完毕。然而刚过去一个多月,初装的455个爆闪灯就被偷走了17个。
  据民警分析称,爆闪灯之所以被偷走,可能是有人看上了为其提供能源的太阳能板,将爆闪灯偷走后进行改装,当普通灯具使用或安装在汽车上。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警方呼吁市民对偷盗爆闪灯行为进行检举,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同时,警方提醒,破坏交通设施罪属于重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为交通设施损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爆闪灯,又称暴闪灯、频闪灯,是利用电子手段使光源慢速或快速的闪烁,起到警示作用。交警部门一般将其安装在重点路段或路口,通过不间断闪烁,提示驾驶人或行人注意行驶,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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