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国槐遭砍,四个月没说法
律师称,除了执法部门处罚,树主人也有权向开发商索赔
2014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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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中白色圆柱桶处就是百年国槐原来的大概位置。
     为了给被开发商砍伐的4棵老树讨个公道,家住历城区张马屯村的吴茂水几乎跑断了腿。吴茂水位于张马屯村的老屋里曾种有4棵老树,今年4月份被开发商砍伐,通报给相关部门后,只有一棵树的处罚已经执行,其余3棵树如何处理仍未落实。

  文/片 本报记者 任磊磊 见习记者 刘飞跃                
百年老国槐曾有人出价20万
  26日上午,吴茂水带记者来到了自己位于张马屯村的老屋旧址。如今的旧址上已经是一片工地,吴茂水指着工地上几棵大树说:“以前我家的几棵大树就在这旁边,现在都被工地侵占了。白色的圆柱桶处就是百年国槐的大概位置。”
  吴茂水告诉记者,他住的老屋是奶奶留下来的,搬迁前一直在此居住。老屋外种植了4棵老树,最年长的国槐树龄已有120年左右,另外一棵国槐和一棵杨树也有六七十年树龄,还有一棵梧桐树有20多年树龄。
  今年4月2日,吴茂水接到邻居电话说,他家的老国槐被砍了。吴茂水赶紧赶到工地现场,发现几棵老树都被砍倒在地。吴茂水立刻向历城区园林局反映。不料,第二天,他发现120年的老槐树竟然被扒了皮。当时,园林部门来看过后,很遗憾地告诉他,这棵树没法救活了。
  “我对这些树都很有感情,曾经有章丘的一个开发商开价20万要买老国槐,我都没有卖。”吴茂水为了保护百年老国槐,曾于2005年向历城区园林局申请对树备案,但手续一直没办下来。

四棵被砍老树仅一棵执行处罚
  “出了这样的事情,我就想为这4棵树要个说法。”吴茂水说,从4月份至今,他多次拨打相关部门电话,最后得到的说法是,其中一棵小的国槐已经执行了处罚,其余3棵树的处罚一直未落实。
  26日,记者从历城区城管执法局确认,目前城管执法局已经处理了其中一棵树的处罚,该处罚书于4月份转办到城管部门,5月12日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对砍伐古槐的开发商处以18000元罚款。6月10日,开发商缴纳罚款,案子结案归档。其余3棵树的处罚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后才能给予答复。
  记者从园林部门出具的文件上看到,负责张马屯村建设的开发商属于济南信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园林部门曾对其下达了违规砍伐树木的认定通知。
  历城区园林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砍伐树木。根据规定,对于违规砍伐树木的情况,将根据树木价格的3-5倍罚款,7天之内将有反馈,但因为园林局没有执法权限,所以处罚具体执行均会转办到城管部门。

 律师观点 
处罚与居民索赔不矛盾
  连日来,记者试图联系开发商,但无论是售楼处工作人员还是公司工作人员,都不能说出具体地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也只是表示,相关负责人没有上班。据执法部门最新消息,他们准备本月28日再赴张马屯村施工现场,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开发商乱砍树的行为,张马屯村的村民都很气愤。记者了解到,开发商除了要接受必须的处罚外,大树的所有人吴茂水也可以要求赔偿。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强表示,吴茂水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孟宪强告诉记者,这4棵大树生长在公民家里,由公民进行种植、管理,而且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被鉴定为文物,因此属于吴茂水的个人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开发商在未经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老树,对居民的财产造成了损害,居民有权利要求其赔偿损失。这和相关部门对其处罚是并行不悖的。”孟宪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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