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台意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农作物抵押贷款年限最长10年
2014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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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王亚男)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的意见,淄博将继续扩大林权、生物资产及蔬菜大棚抵押贷款规模,对于从事林木、果业等生长周期较长作物种植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
  意见要求各银行要突出农村金融创新重点,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家庭农场贷款、种粮大户贷款、土地复垦贷款,继续推动农业产业链融资、农业订单融资,对信用状况和经营效益较好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办信用贷款,推动开展“贷款+担保”信贷产品,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淄博将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林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促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
  据了解,目前淄博生物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已拓展到高青、沂源、淄川三区县,下一步要继续扩大范围,各银行要在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对生物资产规模化养殖企业、养殖专业户及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支持。各银行要积极推动蔬菜大棚抵押贷款增量扩面,研究科学合理的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采取多元化的抵押贷款期限和放贷额度。
  各银行要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具体制度,探索以经营权抵押贷款与蔬菜大棚、林权和生物资产等抵押贷款相结合的叠加授信模式扩大信贷投放,破解“三农”抵押担保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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