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央对抗的人不允许担任行政长官
2014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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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时间以来,香港社会关于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争议激烈,表面上是制度之争、规则之争,实质上是政治问题。这个政治问题的核心就是:要不要遵守香港基本法,要不要坚持爱国爱港者治港的界线和标准。如果是制度规则之争,香港基本法已经订立了基本的制度和规则,应当不难达成一致,但现实情况却是,一些人要求在基本法之外另搞一套所谓的普选办法,如果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不是“真普选”,就不符合所谓的“国际标准”,有些人甚至为了一己之私骑劫香港民意,不惜破坏香港法治传统和社会秩序,损害香港同胞福祉和国家民族利益。其目的,就是要扮演搅局者和麻烦制造者的角色;其实质,无非是想把香港变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不能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这是基本法的根本要求。
  决定有助于香港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凝聚共识、息纷止争。如果有些政治势力、有些人还是不尊重中央对香港政制发展的决定权,还是想按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国际标准”来另搞一套普选办法,否则就威胁要“占领中环”、在立法会否决普选法案,甚至冲击立法会、冲击特区政府,企图瘫痪国际金融中心和特区政府运作,那么,这种状况一旦出现,香港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将受到严重影响,全体港人的生活与福祉将受到严重损害,香港将不得安宁。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及由此带来的中央政府全面管治权是不会逆转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是不会逆转的,香港走向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道路的趋势是不会逆转的。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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