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沪港通后再放开期货准入
2014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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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证监会宣布将就《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下称《指引》)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透露,《办法》是落实“国九条”关于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的有关意见,加强对期货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期货公司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而《指引》的发布则为商品期货ETF的顺利推出奠定基础,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创新发展。商品期货ETF近年来在境外发展较快,是比较成熟的品种。
  从证监会的表态可以看出,《指引》和《办法》的出台都是为中国期货业对外开放,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我认为最有可能成为首只商品期货ETF标的的就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有色金属期货价格指数。”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分析,商品指数基金的推出很有必要,但目前能做ETF的单个期货品种还很少,现在最具条件的标的就是有色金属指数。
  证监会在发布的《办法》征求意见起草说明中指出,这次修改的内容共涉及条款80余条,总条款由97条改为100条。
  而其中的内容之一就是“扩大对外开放,明确期货公司引进境外股东和设立境外机构的规则,并为境外客户参与境内期货交易预留空间”。
  这次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外资可以参股期货公司,期货公司设立、收购或者参股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的基本要求及合规条件,并对关于客户开立期货账户的规定进行了调整,为今后引进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市场交易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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