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8月31日交房又要延期半个月
2014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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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31日讯(记者 赵兴超) 8月31日是泰城鲁郡嘉源小区交房的日子,而小区业主迟迟未接到交房通知,到售楼处咨询被告知售楼公司只是代理销售,不直接负责交房事宜。业主想联系开发商,才被告知售楼公司代理通知交房延期到9月中旬,具体通知还要等开发商拟出。
  “今天是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怎么没一点动静呢?”8月31日,在泰城花园路鲁郡嘉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的赵先生,眼看到了交房日期却迟迟收不到开发商和销售公司的交房事宜通知。赵先生打电话到售楼处,没想到被告知说“不清楚”。
  当天,小区QQ联络群里数十位业主都反映,没收到任何交房通知,也没有得到任何解释。记者在小区业主的合同中看到,小区开发商为山东元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第十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在2014年8月31日前交付商品房。合同约定有两种情形可延期:一是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二是各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手续未完成。
  记者联系到该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称近期下雨较多,耽误小区内地面施工。工作人员称,他们是代理销售楼盘,没有开发商联系方式,他本人也没有公司领导的电话。随后,售楼处工作人员又称交房需要延期到9月中旬,他们代开发商处理交房事宜,但还要等开发商拟出通知再电话逐一通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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