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选拔出12名和谐使者
2014年09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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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日讯(记者 陈之焕) 日前,青岛从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出郭伟、贾淑芳、秦永梅等12名和谐使者。
  和谐使者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20名,管理期限为4年。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享受市政府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发放一次。和谐使者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库,并优先推荐为劳动模范人选。
  和谐使者是指为青岛市社会工作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基层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活动起到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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