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车还不留电话当严罚
2014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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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停家门口,被堵俩小时”,说来实在让人心烦,这是《齐鲁晚报》9月7日C03版的报道。每逢节假日,交警部门接到的“挪车求助”特别多,平时上下班和中午就餐时段,成为“挪车求助”的高峰期。据历下交警统计,其指挥中心日常接到的这类电话竟占到报警电话总数的六成。众多“挪车求助”不仅让人心烦,而且还消耗了有限的警力资源。更有甚者,由于很多停泊者变更了电话,使得交警部门联系不上车主,给他人造成的麻烦也就更大了。
  “挪车求助”源于不留联系电话的乱停泊。车辆遵规停泊绝对不会妨碍他人,更不会阻碍其他车辆出行,唯有违规乱停才会给他人带来麻烦。而且,由于违规者不留联系电话,使得事主无法与之联系,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求助交警部门,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
  说起不留联系电话的乱停泊,以笔者之见大都是故意为之。明知会给他人造成麻烦,又不留联系电话,不是故意为之是什么?其实,乱停泊并非完全是停车位不足所致,很多乱停泊是贪图方便,正如交警所言,是由于交通意识淡薄或道德水平低下。笔者住环山路,乱停泊导致的道路拥堵几乎天天可见,可环山路北段及银座超市门前那些停车位却经常有空闲。
  既然乱停泊就应依法处理。乱停泊原本就是错,再不留联系电话更是错上加错。对这种错上加错的行为,交警部门应当在通知违规者尽快开走车辆的同时,依照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如此才能遏制乱停泊陋习。如果仅仅是“通知”而无视其“故意”,就会变相助长其乱停泊陋习。当然,对那些联系不上的违规车主,应当在尽快派车拖走其违规车辆的同时,加大对违规者的惩处力度,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长记性。
  “挪车求助”联动治理“乱停泊”,是减少“挪车求助”的有效举措,也是从根本上治愈乱停泊的重要举措。当然,或许时下的有限警力很难做到,但是,警力有限不是有法不依或违法不究的理由,依法治国不能过分强调情有可原,更不能对违规行为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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