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日本不认罪
2014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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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布(自由职业者)
  从旧书摊淘得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的《昭和五十年》,书中独特的见解与视角对观察当今日本政府的对华政策颇具参考价值。
  一九二六年,裕仁即位,年号“昭和”。此号是以《尚书》中的“百姓昭明,万邦协和”为根据的,实际上,以后的五十年间,既没有“昭”也没有“和”。一九三一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在世界上最先点燃了“二战”的导火索。其基本国策不仅是要征服中国,还要征服整个东亚。而在其盟国意大利停战和德国投降后,只有日本还在继续作战,也就是说,日本最先发动“二战”并一直负隅顽抗到最后。
  井上清发现,意大利是人民推翻战争政权,提前结束战争;德国是掌权者进行焦土决战而自取灭亡,在整个领土被盟国占领之后才投降;而日本则是统治集团内部在完全背着国民的情况下,和平派压倒决战派,在本土被占领之前,就接受波茨坦宣言而投降。重要的有两点,一是日本国民没有起什么积极作用,二是对战争负有直接责任的天皇、政府等统治者和机关在战败后依然保存。
  另外,日本不是无条件投降,而是接受了波茨坦宣言中以“吾人的条件”的方式提出的各项条件而投降。也就是说,宣言不仅约束了战败方日本,也在法律上约束了盟国的对日政策。至于胜利者实际上是否受到约束,那是另外的问题。
  特别是,日本没有像德国那样,国土被战胜国大加分割。尽管从法律上说占领日本的是盟军,但实质上却是美国的单独占领,并通过日本政府进行间接统治,这显然又不同于德国。一九四五年公布的《美国对日占领的初期基本政策》明确了占领日本的“终极目的”是,“(甲)保证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而且不再成为世界安全与和平的威胁”;“(乙)立即建立和平而又负责的政府,这个政府必须尊重别国权利,支持联合国宪章的理想和原则所体现的美国的目的。”可见,美国的目的就是要把日本变成“支持美国的利益”的附属国,而非严格实施波茨坦公告,使日本实现非军国主义化。一九五一年,在没有日本侵略战争的最大受害者中国参与的情况下,召开了对日媾和国际会议,同时,日美签署《安全保障条约》。
  自此,日本逐渐摆脱战败国的阴影,在复活军国主义道路上越走越远。其中,除了以日美新安保体制为政治、军事上的支柱外,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是重要原因。上世纪七十年代,其经济增长速度居世界第一位,而军费的增长率也是世界第一。与德国、意大利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日本对过去的侵略行为非但不认罪、不悔罪、不反省,反而企图抵赖、美化。当然,这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一九五七年,日本向菲律宾等国支付了战争赔偿。但到了日韩第四次会谈时,日本经济已经超过了战前水平,韩方提出损害赔偿,以期日本对过去的殖民侵略行为做出反省,并清算历史,但是,遭到日本的拒绝。日本认为,过去统治朝鲜不是侵略,而是开发了朝鲜,是做了好事!
  自近代以来,日本一直对中国虎视眈眈。面对这个曾经穷凶极恶的邻居,每一位不想再当亡国奴的国人,一要自强,二要警惕,这就是《昭和五十年》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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