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贪杯司机这次没跑成
他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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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孙鹏) 9月11日,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幸福中路查获一起涉嫌无证酒驾的违法行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经查询该驾驶员去年也曾因无证酒驾被查处过。该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2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11日14时53分许,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市区幸福中路一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时发现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红色轿车,车牌号为鲁FSW3XX,其突然掉转车头准备离开,我们感觉该车可疑,随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交警二大队民警说。
  据了解,在检查过程中,当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无法出示驾驶证。“在与该驾驶员进行对话过程中,我们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味,便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民警说。
  经检测,该驾驶员呼吸酒精测试仪显示的结果50mg/100ml,已达到酒驾的标准。记者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驾驶员苏某的驾驶证在公安网上显示处于注销状态,苏某曾在2013年6月份,因涉嫌无证酒驾被处罚过,相同的违法行为苏某竟然违反了两次。
  据了解,该车驾驶员苏某于当日中午11时左右,在幸福中路一家小酒馆喝了三瓶啤酒,酒足饭饱后,苏某驾车准备回家,当走到幸福中路一偏僻路段时,发现不远处民警正在查车,苏某害怕受到处罚,便立即掉转车头准备逃避检查。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苏某因涉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2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交警二大队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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