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开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
遴选30人组成烟台市法律专家库,从中选取9人担任法律顾问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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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张琪)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烟台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开选聘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此次选聘范围包括,烟台市范围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包括外地律师事务所在烟设立的分所)、驻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服务、法学教育、法制研究、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
  在选聘条件中共有七项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有一定行政工作经验的优先;具有副高级职称或者法律执业资格,从事法律教育、研究或者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选聘将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在2014年9月17日下午5:00截止。应聘人员需填写《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一式2份;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一式2份,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务优势及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为政府提供服务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咨询、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案例不少于3个;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资格证书,以及能够证实本人符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相关部门将成立法律顾问考查选聘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考查。从审核考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遴选30名组成烟台市法律专家库,择优从法律专家库中选取9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应聘材料可以邮寄或直接递交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联系电话:6631891。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电子邮箱:ytfy663189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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