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邮政网点可代开发票啦
目前9个网点已开启试点,将在154个网点全面推行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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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首张邮政网点代开发票交到纳税人手中。 通讯员 孙书强 摄
     本报菏泽9月15日讯(记者 陈晨) 15日,记者从菏泽市国税局获悉,为有效解决纳税人“代开发票难”问题,菏泽市开始推行邮政网点代开国税普通发票和代征税款业务,目前9个邮政营业网点已开启试点。12日,郓城县邮政局综合营业厅开出菏泽首张由邮政公司为纳税人代开的国税普通发票。
  据悉,为解决纳税人“代开发票难”的问题,近日省国税局与省邮政公司举行了合作办税签约仪式,试点推行邮政网点代开国税普通发票和代征税款业务,菏泽市为全省三个试点地区之一。
  目前,菏泽先期选择在东明、郓城、曹县城区和几个偏远乡镇共9个邮政营业网点进行试点,分别是东明县邮政局综合营业厅、东明集支局、刘楼支局,郓城县邮政局营业厅、黄堆集支局、丁里长支局,曹县邮政局综合营业厅、庄寨支局、古营集支局,目前上述邮政网点均可办理代开业务。
  邮政网点试点运营后,12日上午,郓城县邮政局综合营业厅为纳税人开出第一张票面金额为2994元的《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并代收税款87.2元。这是菏泽市首张由邮政公司为纳税人代开的国税普通发票。
  据了解,在试运行成功的基础上,菏泽将在具备代开发票条件的154个邮政网点全面推行国税代开普通发票业务。邮政部门代开普通发票的业务范围为:代开《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单张发票开具限额为500元至10万元,并且只对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收入的对象代开。
  自即日起,凡是符合邮政代开服务范围的,可以持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购销(或服务)合同协议或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直接到试点的邮政网点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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