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假征婚,20岁到70岁通吃
婚介所雇婚托诈骗,十余人被骗6万多元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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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张某在接受警方审讯。(图片由警方提供)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刘腾腾 通讯员 王洪亮) 婚介所雇来婚托冒充富婆,在报刊发布虚假广告,根据前来应征者的不同需求,不断变换身份,赢得男方好感后,采取各种方式方法诈骗钱财。从23岁的毛头小伙到70多岁的退休教授,十余人被骗走6万余元。
  今年3月下旬,家住市北的退休教授李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对方是一名53岁的女子,名下有一家工厂,丈夫去世后想找人作伴。感觉对方条件不错,李先生就拨打了报纸上留的一家婚介所的电话,然后按照对方要求带着1000多元钱,来到李村这家婚介所,见到了负责人张某和广告中的“单身富婆”杨某。两人交流一番后,老李对对方很满意。接下来,老李按照张某的要求,交上了婚姻登记费、见面费、广告撤销费等共计6000元钱。此后,老李与杨某频频电话联系,给杨某买了不少礼物,还带她去香港、台湾等地旅游。数月下来,老李不知不觉在杨某身上花了近四万元钱,但他还乐此不疲。
  9月4日,李沧公安分局李村派出所接到举报,称在辖区大崂路一小区内,一家婚介所负责人张某和员工合伙诈骗,警方经调查后掌握了张某的违法犯罪证据,于9月12日当场将张某和杨某抓获。此时老李才如梦初醒,知道自己上了当。受骗的不止70多岁的老李,一名23岁的小伙小刘也误信了张某和杨某刊登在报纸上的广告,广告上称一名孤独少妇找人伴游,外出陪伴一月就可以得到50万元,结果和杨某刚一见面,小刘就被骗走了1100多元的见面费。
  在李村派出所,48岁的杨某交代,她根本就不是什么富婆。因为离婚后没有固定职业,她于今年3月应聘到张某的婚介所当红娘。此后,她与张某沆瀣一气,在报刊发布虚假的征婚广告,根据前来应征者的不同需求,杨某不断变换身份,赢得男方好感后,采取各种方式方法诈骗钱财。
  目前,该案涉案受害人已经核实的已达十余人,涉案金额6万余元。张某、杨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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